【環衛新聞特派記者鄭榕嫻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溯源查緝毒品不停歇,積極追查毒品上手,經追查發現張嫌擁槍自重並掩護販毒涉嫌重大,即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持續蒐證,掌握犯嫌動態,為避免張嫌遇警查緝而「火拚」,員警決定拂曉出擊,清晨即持拘票、搜索票進入其住家執行,趁其仍在床上睡夢中迅速控制、搜索,於其機車置物箱內搜出具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1枝、子彈6顆,成功完成抓捕,並經聲請羈押獲准,全案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後,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販賣第二級毒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非法持有槍彈等罪起訴在案。
員警控制犯嫌後,現場執行搜索,當欲搜現場數部機車,犯嫌有提供鑰匙,卻辯稱其中一部找不到,企圖掩飾、唬弄員警不要搜,更讓員警懷疑,該車為其經常使用,怎可能沒有,後於屋內找到鑰匙,仔細搜查該部機車,果真在置物箱內發現有於衣服內包覆一紙袋,內藏槍枝一把,經清槍於彈匣內有6顆子彈,再經鑑驗具有殺傷力。
臺中市刑大呼籲:警方秉持「除惡務盡、刨根究底」原則,持續強勢執法、掃蕩槍毒,並結合社區警政,擴大掌握治安狀況,以發現隱匿社區或大樓內不法分子,斬除社會治安亂源。呼籲不法之徒,切莫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一定強力打擊,嚴懲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