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擠8人「載泰滿」 警一查全是逃逸移工

【環衛新聞特派記者鄭榕嫻報導】

 

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副所長葉峻廷、警員蔡鈞亮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南屯區永春東七路與永春路口時,發現一部廂型車違停,被深色隔熱紙貼的密不透風的車窗,隱約看見坐滿了乘客,駕駛一看到警車靠近,一臉心虛低頭欲快步離開,員警主動上前了解,還沒等警察開口,洪姓駕駛掩面頻頻求饒,稱是第一次懇求通融,員警方才發現原來車內坐滿了逃逸移工,由於人數眾多,立即通報線上巡邏警力前往支援。

 

洪姓駕駛見大勢已去只能乖乖配合,在打開車門的瞬間,7男1女移工似乎被優勢警力嚇傻,如同石化般一動也不動,細數車內共有8名泰籍移工,皆係非法居留於臺灣,逃逸期間與同鄉四處過著打零工的生活,過著每天提心吊膽的日子,且薪資收入不固定,有時甚至還會被苛扣薪水,坦言早已厭倦這樣的生活,抱持著被抓也好的心態,看到警察盤查,才完全沒有想逃跑的念頭,反而鬆了一口氣。這些失聯移工訊後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及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移民署台中專勤隊查處,另針對雇主及洪男部分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函請主管機關進行裁罰。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民眾聘用逃逸外勞,或未經勞動部許可,聘用非本人合法引進的外勞,一經查獲確認違法,依就業服務法可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更涉及刑事責任,最重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