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天真用身體遮擋毒品,仍遭員警眼尖發現送辦

【環衛新聞記者張采緹報導】

 

 

本分局大灣派出所警員王亭皓、黄嘉生執行(26)日16時至 18 時巡邏勤務,前往轄區內南興路112 巷內大樓清查可疑份子,發現今年8月份遭橋頭地檢署通緝之鄭男(30 歲)躲藏於該大樓內,經員警表明身分後,告知鄭男現因妨害電腦使用罪通緝中,須隨同員警返回駐地製作筆錄辦理歸案。

 

員警於現場查證鄭男身份時,發現鄭男頻頻以身體遮擋桌上物品,意圖混淆員警視線,惟警員王亭皓發覺鄭男行為舉止有異,眼尖發現桌上疑有毒品等違禁物,遂要求鄭男交付,現場查獲放置於桌上盒子內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而鄭男私下表示,以為可以藉此瞞過員警,想不到員警觀察力敏銳,只能乖乖配合送辨,全案依通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偵辦。

分局長甘炎民對於員警執勒積極認真,深表讚許,並期許所屬員警利用各項勤務主動出擊,以淨化轄區治安,塑造安全安心的社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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