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出租賺大錢? 社會新鮮人險成詐欺幫助犯!

【環衛新聞特派記者鄭榕嫻報導】

 

臺中一名陳姓女子,日前在網路上看到化妝品兼職廣告的訊息,進而和對方相互加LINE,對方稱需租用蝦皮帳號及網銀帳戶以協助公司商品上架,並表示如出租網銀帳戶可賺取高額獲利,陳女不假思索依指示前往銀行提領流入其名下存簿之不法金流時,遭機警行員發現有異,並通報派出所員警到場處理,成功遏止被害人款項落入詐團口袋。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李泰霖、鍾承諺於112年10月25日13時許,接獲轄內銀行來電稱,有一位民眾疑似遭詐騙集團所騙,需要到場員警了解。李、鍾2員獲報後立即前往關心,經查該陳姓女子(20歲)日前在網路的社團上看到化妝品公司的兼職廣告,因需協助公司商品上架,如出租一個帳戶供該公司使用一天可獲利新臺幣2500元,陳女因缺錢花用,遂將名下之網銀帳戶及蝦皮帳號出借給對方使用,於該日陳女接獲公司方通知欲前往銀行提領現金90餘萬並欲將帳戶結清時,因帳戶內金流進出異常遭行員察覺有異,遂立即報警處理。

 

李、鍾2員告知陳女,銀行帳戶借給他人使用會構成刑事上的詐欺幫助犯,不僅損失帳戶,還須負民事損害賠償,得不償失!

第一分局分局長吳燕山在此呼籲,金融帳戶千萬不要借別人或是買賣,以免被詐騙集團當人頭,成為幫助犯;有疑問除了可直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求證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設有FB粉絲專頁,不定期會更新告知「詐騙手法」及相關打擊詐欺犯罪資訊,請民眾多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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