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特派記者鄭榕嫻報導】
根據公路局統計查詢網,112年台中市每20輛新車掛牌,就有1輛是電動車。電動車激增,老舊集合式住宅的充電樁安裝衝突也劇增。台中市議員陳文政表示,管委會對裝設充電樁有安全疑慮,中央政府至今又沒有修法明定安全依據,讓電動車主有車位卻不能充電,進而衍生出各種亂象。
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陳文政說,今年國發會公佈了最新停售燃油車輛的時間表,從2050年提前至2040年,屆時全國各式車輛,都須改成電能或其他新能源。他強調,近年中央政府大力鼓勵民間選購電動車,但最重要的充電設置與安全把關等問題,至今卻沒有相對應的配套,修法牛步,陳文政痛批這樣的政策規劃相當不負責任。
陳文政表示,除新大樓外,目前自家用充電樁主流安裝方式,都是接線到地下室自家電表。社區出現新的電力裝置,但卻沒有法源規定需申報定檢,導致許多管委會認為充電樁恐有用電安全疑慮,而拒絕住戶安裝。
陳文政表示,目前「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項目,社區大樓的電梯、照明、特殊用電,都需要定檢;但自家充電樁卻不用檢查,實在是不合理,也讓民眾感到不安心。陳文政強調,有明確申報、安全簽證機制,才能讓更多民眾了解充電樁的安全性,進而加速電動車普及速度。
都發局長李正偉答詢時表示,台中市政府相當重視這項議題。但若要將社區自家充電樁列入公共安全檢查範圍,牽涉到經濟部電業法以及相關建築法規,希望中央能儘速推動相關法令修訂。此外,去年台中市都發局也提出了「臺中市既有公寓大廈增設電動車充電設備指引」,協助社區管委會與住戶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