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記者張采緹報導】
年薪200萬元的蔡姓工程師被前女友「劈腿」後,在泰國吸大麻療情傷,去年還趁著去荷蘭出差走私大麻種子,並曾跟朋友討論「賣草」計畫,落網時,只有2株大麻苗活下來,律師替他辯護稱「這不可能賣」,跟朋友討論不僅是天馬行空,還是「未來」犯罪,請求緩刑;但台南高分院不採信,判2年8月徒刑。
蔡男失戀後情緒低落、酗酒,在泰國接觸大麻,他聲稱出於好奇,走私種子回國,雖然只有2株活下來,但曾跟大學同學討論販毒,自認大麻種子很好走私,除了沒味道,也沒人會對乾乾淨淨的工程師起疑,他們的賣毒計畫,從用加密貨幣,到找移工販售等等,一審以他走私、意圖提供大麻而栽種,判2年8月。
二審蔡男換了律師,並主張,要找移工「賣」不是賣大麻,是要從中國進精品賣給外籍移工,律師辯護,蔡男是失戀才接觸大麻,栽種大麻也是為了自己吸,蔡男被警方查到時,只有3株大麻,2株還沒成熟、1株枯死,從數量上來看,怎麼能看出來蔡男是為了提供大麻才種大麻?
律師強調,蔡男沒有隱瞞走私種子的事,只有2株大麻根本還沒達到販售的規模,反觀司法實務上,大麻數量比蔡男更多案子,多以為自己吸食而栽種判處,這比意圖提供而栽種大麻還輕,至於蔡男跟朋友提到的販毒計畫,屬於「未來」犯罪,都還沒發生,也都是玩笑話。
不過台南高分院提出蔡男與朋友的對話紀錄,認為蔡男平常沒有吸大麻的習慣,加上對話紀錄提到的販毒計畫,很難相信蔡男是為了自己吸大麻而栽種,不過同意律師提出的一點,是蔡男走私與栽種大麻,前後有牽連關係,所以是同一罪,只討論為提供而栽種大麻案,雖然罪名改變了,但最後高分院判的刑度跟一審一樣,都是2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