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為逃避攔查,停車假裝行人,仍被眼尖員警發現,依法移送偵辦。
霧峰警分局內新派出所所長林添宏、巡佐施秉鑫、警員蔡欣宜、顏裕倉在台中市大里區德芳南路、國光路口執行取締酒駕臨檢勤務,一名男子騎乘機車見到路檢點即逆向騎入德芳路一段內,發現該路段仍有警方佈下之反攔截點執行酒駕攔查,立刻將機車停放至路旁,假裝路人徒步欲穿越馬路離去,攔截點的警方眼尖看到該男子的行為,立刻快步穿越路口盤查該男,發現男子滿身酒氣,警方遂請其配合酒測。
警方請該蔡姓駕駛(男、四十四歲)配合酒測,經多次吹測皆因氣量不足無法取樣,警方發現蔡男雖積極配合警方酒測卻仍無法採樣成功,蔡男才對警表示,因為其罹患口腔癌無法吹測,警方遂依規定並經蔡男同意至仁愛醫院抽血檢測,經抽血檢測結果為160.4MG/DL,換算吹氣酒精測試濃度為0.8MG/L,警方依公共危險現行犯將蔡嫌移送法辦。
警方深入了解,蔡男在市場販賣雞肉是家中經濟支柱,因罹患口腔癌,其妻身體也不好無法工作,還要撫養三名子女,致心情鬱卒;故在家中獨自飲酒,飲酒後肚子餓騎車外出購買宵夜,僅短短路程想不到會被警察攔下,被警方查獲時,蔡男也深覺後悔,不應該酒後駕車,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將蔡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