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司機酒後開車自撞,想逃離躲避酒測,但因與拋錨車理論,因此露陷被逮。
霧峰警分局內新派出所副所長許志弘、警員張教範接獲110通報,指出台74線快速道路北上往太平區三十點八公里處發生交通事故,前往處理時僅發現一輛營業計程車疑似失速自撞分隔島與護欄滑行近百公尺車頭全毀,駕駛不在現場,疑似自撞後逃逸,警方於車內查看車輛承租人證件,發現該車為周姓男子承租,現場並遺留其駕照等證件。
警方見狀遂下閘道搜尋周嫌行蹤,於環中東路與新仁路口發現兩名男子在交談,下車查看發現其中之一即為自撞肇事逃逸之周嫌,其滿身酒氣,當場請周嫌配合進行酒測,惟周嫌不僅消極不與警方配合,並直接拒絕接受酒測,警方當場對其施以強制力後,帶至仁愛醫院強制抽血檢測,經檢測酒精濃度高達197.2mg/dl,換算呼氣值為0.986mg/L。
經警方調查,周嫌家住大里區,當天外出與友人飲酒後欲駕車返回住處,於台74線快速道路下閘道前速度過快失控,計程車頭先擦撞中央分隔島後再擦撞外側護欄,疑似車速過快撞擊猛烈導致車頭全毀無法繼續駕駛,本欲離開現場躲避警方追緝,沒想到隨後又有一輛自小客車,因輾過事故現場碎片導致拋錨,該車上乘客林姓民眾與周嫌下閘道討論和解事宜,但在談判和解過程即遭警方發現,來不及離開現場,周嫌表示,第一時間堅持自己雖有喝酒但沒開車且拒絕酒測,是因為怕酒駕被抓工作不保,警方將其強制抽血通報鑑識小組採證車輛及周嫌後,周嫌自知再難狡辯,遂向警方坦承有酒後駕車之行為。警方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將嫌移送台中地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