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工務處於九表示,新竹豐邑建設公司「晴空匯」建案後方八米防災通路,於都市計畫書中明確記載「應沿其基地西緣境界線退縮建築,留設寬度八公尺之無遮簷帶狀式公共開放空間,該部分公共開放空間應供為汽機車通行及緊急救護防災通道功能使用」,並沒有模糊空間,若有設立障礙阻礙通行情形,市府絕對會依法排除,維護居住安全。
工務處指出,民國九十三年都市計畫發布時,即載明公共開放空間應供為汽機車通行及緊急救護防災通道功能使用之文字,豐邑公司買地時絕無不知情可能,且該案經過新竹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及開放空間審議委員會審議,防災通路範圍亦已申請開放空間容積獎勵,豐邑公司在審議的相關報告書圖中,也明確繪製八米防災通路及留設連通至舊有建成區之通路銜接位置。
市府於核發使用執照時,也清楚的將「公共開放空間應供為汽機車通行及緊急救護防災通道功能使用,並開放供公眾使用,不得封閉…」之文字紀錄於備註欄,若豐邑公司於賣屋時沒有明確告知買屋住戶,造成購屋糾紛,市府消保官亦將協助消費者保障其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