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即日起受理申請「台中市建築風貌及環境景觀改造補助」,提供符合申請資格的十五年以上老舊建築物,進行外牆拉皮等修繕改善時的經費補助,每案最
高補助金額可達總工程經費75%;另外,今年也首度將五樓以下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設備納入補助項目,盼讓長輩或行動不便者及家屬出入更方便。
都市發展局這次的補助案,針對屋齡十五年以上老舊建築物的立面修繕、外觀綠美化工程、立面節能減碳或綠能利用設施、建築物機能性修繕及共用設施景觀改造、增設昇降設備等項目受理補助申請,如符合申請條件並通過審核,每案補助額度原則為總工程經費45%,最高可達75%,以一千萬元補助為上限。
由於都市景觀重建涉及整合所有權人意願,對於無法於短期內適用都市更新的老舊建築物,透過這項補助政策,可用經濟、快速的方式進行老屋改造,改善居住環境品質,進而提高建築物使用性。
此外,由於老舊房屋普遍沒有電梯,為讓銀髮族或行動不便者出入更為便利,補助案今年開始補助五樓以下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設備,補助金額以不超過總工程經費20%為原則。
都發局表示,建築物如符合申請資格,所有權代表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依法設立的團體或專業機構,可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計劃書向該局申請,經該局住宅管理科初審後,送審查小組複審,將擇優錄取提供補助。
相關申請文件可至市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http://www.ud.taichung.gov.tw/ct.asp?xItem=1673441&ctNode=21572&mp=127010)下載或逕至該局住宅管理科索取(電話04-22289111分機64632陳先生;台中市西區民權路99-1號),受理期限至今年四月三十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