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新聞特派記者鄭榕嫻報導】
臺中港務警察總隊除了強化民眾防詐觀念,集合本總隊各外勤單位成立「防詐宣講團」分赴轄區各公司行號宣導「識詐」外,於113年8月19、23、26日藉由員警學科常年訓練時機,延請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黃彥凱至本總隊講授「打詐四法」,提升員警法令知能,並與時俱進精進執法技巧。
黃檢察官為臺北大學法律碩士、司法官學院第53期結業,同時也身兼生活法律書籍的作家,法學素養精湛,受邀各地擔任法治講座,講演經驗豐富且佳評如潮。本次黃檢察官從立法院會於113年7月12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7月16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章」及「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針對新法增修後炙手可熱的內容進行闡述。
臺中港警全體同仁分3梯次參加講習,於講習中學習「打詐四法」規範重點、適用時機、偵辦利器等,並於課堂以互動方式,請員警擔任筆錄詢問者之角色,實作嘗試對黃檢察官扮演之犯嫌,突破其心防並引導員警掌握偵詢筆錄之技巧,以協助員警在實務執法上能正確認事用法、落實「懲詐」,而員警在第一線執法時衝鋒陷陣之際,更重要的是如何提前「阻詐」、「堵詐」,因為縱使耗費大量資源緝獲犯嫌、處以重刑,但被害人的血汗錢早已不翼而飛,所以要從犯嫌使用的工具面,動員相關主管機關協力來事前防範,黃檢察官對此也分享修法後,網路平台、金融機構電商、網路連線遊戲、虛擬資產服務、第三方支付服務等事業或人員,在「打詐四法」賦予的新任務,並期許跨部會、跨領域、跨機關之橫向聯繫更臻強化後,澈底打擊詐欺犯罪。
臺中港務警察總隊提醒民眾不要輕易相信任何投資致富的小道消息,也不要隨便在網路上與不認識的人聊天,因為你很有可能只是在跟一個機器人聊天,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於你的帳戶可能涉及洗錢,或要你提領出來交給不認識的人,所有的詐術都是利用你的急迫、輕率、無經驗、貪小便宜等弱點,記得「Be smart, be caref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