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市民廣場違規攤販 中市府與法務部聯手強制執行

【環衛新聞特派記者鄭榕嫻報導】

「台中市民廣場」為台中市知名的遊憩景點,在市中心有大片優質綠地,市民對於這塊寶地也都期許及寄予厚望。因假日人潮熱絡,不少違規攤商佔用面積草皮搶商機。面對此情況,台中市政府針對違規處分大戶,依程序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聲請強制執行積欠罰鍰,並由執行署台中分署、台中市政府建設局、法制局及警察局等聯合執法,有效遏止攤商違規擺攤的風氣。

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市民廣場不論平日或假日皆吸引大量遊客。然而,違規攤商占用不僅影響了民眾的休憩空間,也導致草皮生長不良,甚至帶來安全隱患。儘管市府多次柔性勸導,非法攤商仍屢勸不聽,且許多罰單積欠未繳,無視公權力的行為顯然日益猖獗。

陳局長指出,為有效改善市民廣場周邊的違規攤販問題,持續在人潮較多時段派員稽查開罰外,為更有效執行,於8月19日聯合執行署台中分署、法制局及警察局等單位,進行違規攤販的強制執行作業。由於當日違規攤販的配合度不佳,在執行過程中甚至聯繫同夥以機車接應離開,執行人員因無搜索票及拘提權限。最終,經執行署持續要求義務人通知到署說明後,違規攤販義務人於8月28日到執行署繳清所欠罰鍰,共計30萬餘元,並承諾不再前往市民廣場擺攤。

陳局長進一步指出,經調查目前常態性在市民廣場違規擺攤的累犯共有6名,截至8月底已累積罰款約123萬元。市府將守護正義依法行政原則,持續提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聲請強制執行,務必將這些違法者嚴懲,杜絕違法行為,守護市民的休憩環境。

建設局表示,此次中央與地方政府聯手強制執行,不僅有效嚇阻違規攤販的不理性行為,更期望藉此降低違規設攤的情況,還市民一個舒適安全的遊憩環境。市府建設團隊將持續進行不定期稽查,若發現攤商違規進駐,將優先進行勸導;對於勸導無效者,將依據《臺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處以1,200元至6,000元的罰鍰,全力守護優質綠地及公園。

最後,再次呼籲市民朋友們,請勿購買違法攤商的物品,「你不買,他不來」。讓我們攜手合作,杜絕違規攤販,共同守護市民廣場公共環境,為自己和他人創造一個更美好的休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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