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活運動館-健康設施本意好,人心不善亂象多!

【環衛新聞台中報導】

台中港特定區進行第四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針對龍井區在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中,85%公共設施用地遭解編的狀況,台中市議員林孟令表示擔憂。他指出,龍井區在台中港特定區中最符合都市計畫發展的成長區域,但僅保留少數現有公共設施,絕大部分公設用地遭解編,極度影響未來發展,呼籲市政府各局處重視龍井區居民的權益。

針對市府計劃在大肚區設立的大龍樂活運動館,林孟令詢問其計劃依據與經費來源。運動局長回應,此運動館屬於體育署「優化全民運動與賽會環境計畫」,為期四年,補助上限為1億元。運動館的設立依據優先順序,排在烏日之後、大雅之前,位於大肚和龍井交界的學校用地,能服務兩區居民。

然而,林孟令認為大肚區本身已具備樂活運動館的設立條件,且大肚區與龍井區在不同的都市計畫裡,因此建議將「大龍樂活運動館」更名為「大肚樂活運動館」,以符合其實際位置,並強調龍井區應增設獨立運動館。他指出,若未考量龍井區需求,可能影響該區未來爭取運動設施的機會,造成不公平對待。

林孟令也透露,目前已協助找到適合的龍井區運動館用地,並與運動局和都發局多次協商,提案規劃14337平方公尺的場館區域,建蔽率15%,以烏日全民運動館為參考標準。運動局長表示,市府支持此案,並將該用地提請建設局納入公園與體育用地,希望在通盤檢討中一併考量納入。

林孟令建議市府應加速地目編定作業,並在116年內完成申請,以向中央爭取補助經費。他呼籲市府審慎檢討,公平對待龍井區居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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