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以為機車遭竊原來停車處記錯了

橫式LOGO(100x30)【本報高雄訊】

三民警第二分局鼎金派出所接獲報案,指稱於高雄市三民區天祥一路100巷機車被竊,經查原來是車主自己記錯停車處所。

鼎金所警員柯呈諭獲報到現場,向報案人了解情形,報案人表示,他至巷口載水後便返家,並將機車停放在住家空地,但睡前時鎖門時卻驚覺機車消失不見了,於是到了附近找了好多遍,也沒有發現,認為應該是被有心人士竊走了。

報案人指稱機車被人竊取,警員先在周遭幫忙尋找,並試圖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就在同時,線上巡邏員警盧志宏一面詢問報案人有關機車的特徵,亦至住處周遭尋找一遍,在警方雙重協尋下,發現一台疑似報案人的機車停在一家麵攤外,於是立即告知報案人前來認領,經報案人確認後確實是他的機車,報案人告訴警方他可能是記錯了,當時應該是中午吃麵時因麵攤離家不遠,遂直接走路回家;警方表示車子有找到就好,報案人也十分感謝警方幫忙找到機車,對警方豎起大拇指說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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