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藝術中心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徵件

橫式LOGO(100x30)【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港區藝術中心為鼓勵藝術創作者展現自我,提供藝術交流平台,開放一0六年展覽廳檔期供藝術創作個人及團體申請,期能藉助藝術發表平台展示創作成果,充分分享藝術並藉藝術作品展覽,以提昇海線地區文化品質。

港區藝術中心展覽廳檔期申請資格分為甲類(中市成立滿十五年以上之團體展、中市大專院校美術相關系所及立案具全國性美術比賽性質之展覽)及乙類(一般藝術創作者、藝術團體或未通過甲類申請者),甲類申請時間為四月一日至十五日,乙類申請時間為五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歡迎藝術創作者踴躍申請。

港區藝術中心具有完善的展出空間,除辦理各項邀請展、主題展外,更提供展覽檔期給一般創作者、藝術團體辦理個展、聯展,藉以激發創作潛能,凡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與團體,皆可提出申請,送件申請之個人或團體,經審核通過後將安排於一0六年展出,為將機會提供給更多藝術創作者,除中市成立滿十五年以上之藝術團體或中市大專院校美術相關系所,得每年提出申請外,近三年內曾在港區藝術中心申請通過展出者或團體,則不受理申請。

「台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展覽申請簡章」請至港區藝術中心網站(http://www.tcsac.gov.tw)下載,相關報名表單填妥後,請依各類申請截止時間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親送至港區藝術中心,地址為43648台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信封封套請註明「台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展覽申請」字樣),洽詢電話:04-26274568轉306 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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