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公立學校教師工會幹部,在正常授課時間請公假,而且每週高達四天半,南投縣政府發現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要求工會幹部不能將公假變成常態慣例,仍然必須以教學為重,工會幹部請公假必須依法逐案提出申請,以維護學生受教品質,南投縣家長會長協會支持縣政府此項政策,並對縣政府重視學生受教品質及權益,代表家長及縣民給予高度肯定及感謝。
長期以來,教師會以及教師工會之幹部很少在校上課,卻請公假處理私人社團法人會務工作,除了違法浪費納稅人民的血汗錢之外,也犧牲了學生的受教品質及權益;教師工會幹部之會務假,必須聘請代課老師上課,南投縣地屬山區偏鄉多,所以經常更換代課老師,對偏鄉弱勢學生尤其雪上加霜,因為流動性非常高的代課教師,犧牲了正常教學及教學品質,令家長及關心弱勢者非常憂心。
針對此事,去年監察院對教育部提出糾正,教育部曲解工會法,處理教師會會務假嚴重違失,針對教師會會務假,教育部必須與地方政府及教師、校長、家長等團體充分溝通討論並達成共識,公立學校老師屬軍公教,必須依公務員請假規則及教師請假規則辦理,目前公立學校教師卻左右逢源,即是軍公教又是勞工,每年浪費人民納稅錢,更嚴重的是漠視教育基本法中「學生是教育主體」規範。
南投縣家長會長協會除了支持南投縣政府外,也呼籲教師工會以學生受教品質為重,學校行政、家長、教師,共同一起為南投縣教育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