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偵破詐欺集團逮十六人

橫式LOGO(100x30)【本報新竹訊】

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文山第二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樹林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等,聯合偵破一個詐騙集團,查獲十六名涉案人。

居住在新竹市的戴姓被害人(女、六十四歲)於去年十月二日遭假冒檢警詐騙六十萬元,復於十月十五日、二十九日再遭相同手法分別被詐騙九十萬元、一百八十萬元,被害人察覺有異,於第三次交款時報警處理,並配合使用面額一百八十萬元的假鈔,誘騙詐欺車手再度出面取款,取款車手陳姓少年為本分局埋伏員警當場查獲,清查該被害人共遭詐騙三次,遭詐騙總金額三百三十萬元(攔阻一百八十萬元)。後續擴大追查全省各地均有被害人以涉及「龍華吸金詐騙案」為由,遭假冒台北地檢署「陳瑞仁檢察官」名義,要求監管其名下帳號、資金。

經查該兩岸詐欺話務集團係以綽號「阿拉」之男子為首,利用大陸地區做為詐騙台灣人民之機房,隨機撥打電話至台灣,冒充各地檢署、縣(市)警局的名義詐騙被害人涉嫌某吸金案要求清查帳戶,要被害人將錢領出提供調查監管,再由詐欺集團於校園內透過同學間相互介紹,吸收涉世未深之少年充當取款車手,隔海以電話遙控指揮少年搭乘高鐵、計程車至各縣(市)向被害人面交取款。

遭詐欺集團吸收之高中在學生利用白天犯案,晚上回學校讀書,並邀集身邊較好之在校同學共同加入詐欺集團擔任取款車手,每次犯案可抽取取款金額百分之一之佣金,案經該分局報請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洪股洪檢察官期榮指揮偵辦,指揮該分局等前揭單位,於今三月三十日分持搜索票、拘票,將王X富等犯嫌(少年)查緝到案,現場查扣犯案通訊使用行動電話一批。

初步統計,該詐欺集團目前十六人王X富(男、86年次、住桃園市平鎮區) 、葉X賢(男、86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王X堃(男、86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徐X淳(男、86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

林X宏(男、87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黃X淇(男、88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陳X倫(男、88年次、住桃園市桃園區) 、徐X益(男、88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吳X締(男、88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劉X舜(男、89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王X樺(男、89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陳X庭(男、89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

葉X恩(男、89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蕭X廷(男、89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胡X泰(男、89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羅X智(男、90年次、住桃園市龍潭區) 到案,被害人計戴姓女子等十二人,遭詐騙損失金額達四千七百一十五萬元,其中有單一被害人遭詐騙十一次,被騙金額有一千二百七十四萬元為最高。

案經調查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刑法詐欺罪嫌,移送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該分局將持續清查其他共犯及金錢流向。

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蘇天從呼籲,家長應留意家中青少年言行舉止、生活交往,避免兒女淪為詐欺集團利用,成為詐欺共犯,另外詐欺犯罪危害民眾財產安全甚鉅,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如有接獲疑似詐騙訊息,可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或就近前往派出所諮詢,以防止被詐騙。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