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使用牌照稅開徵繳費期限至五月三日

橫式LOGO(100x30)【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一0五年使用牌照稅已開徵,繳稅期限到五月三日止,稅單均已寄出,如無收到或遺失稅單,請主動向地方稅務局各分局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另為便利民眾繳稅,今年繳款方式新增「行動支付工具」、「自然人憑證」及「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等管道,歡迎多加利用。

關於新增的繳稅管道,地方稅務局指出,民眾可至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點選「四月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登入,確認資料無誤後,點選「電子繳稅」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

以上方式不但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還可依個人喜好自行選擇以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完成線上繳稅,其中,除選擇以信用卡繳納者,需依各發卡銀行規定由持卡人自行負擔手續費外,其餘方式均免付手續費。

此外,繳款書上有QR-Code行動條碼,民眾可以用手機或平板電腦掃瞄繳款書上的QR-Code,連結到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以信用卡或轉帳方式繳稅,或者民眾也可以運用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的APP繳納稅款。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多利用各種繳稅管道,並依限繳納各項稅捐,以免逾期受罰;如有任何繳稅問題,歡迎撥打 (04)22585000按1轉接客服中心或撥0800-086969,將有專人服務。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