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南投縣中低收入戶原住民購屋壓力及居住問題,以提高生活品質,南投縣政府積極向行政院原住民族委會爭取相關之補助經費,辦理「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補助」業務,每戶建購最高可補助二十萬元,修繕則為十萬元,即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受理辦理,請南投縣原住民鄉親把握機會。
縣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表示,申請人需為年滿二十歲且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並為房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申請建構住宅者需具備下列事實,包括建構住宅未逾二年,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無其他自有住宅,且不曾接受政府補助,房屋登記原因應以興建、買賣取得,用途登記需為住宅、農舍或含「住」字樣,且確實居住;若另有房屋座落紀錄,但其房屋現課稅現值依持分面積比例計算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或原自用住宅遭火災或天然災害受損而無法居住者,得視為無其他自用住宅。
另自用住宅屋齡超過七年,且因老舊或衛生設備欠缺,但遭受火災或天然災害者不在此限,可申請修繕住宅補助,最高補助十萬元。申請修繕者,需符合本人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均無其他自用住宅,且近五年不曾接受政府購屋補助(不含內政部辦理之各項住宅貸款補貼)。
原民局指出,兩項申請均須為中低收入戶,依「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修繕住宅補助要點」規定,中低收入戶係指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直轄市、台灣省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二倍;全家人口未超過一人時,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最高為二百五十萬元,人口每增加一人,下限提高二十五萬元; 家庭所有不動產合計金額未超過六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