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地政事務所於本月一日開始公告一0五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土地計一千七百九十八筆,建物計七十二棟),公告期間三個月,請繼承人為確保自身權益,儘速辦理繼承登記,繼承人若未能於公告期間三個月內完成繼承登記,或向地政事務所提出不可歸責事由之證明文件,將予以列冊管理。
新竹市地政事務所特別提醒,民法規定繼承人之繼承權並無性別差異,男女均有繼承權,未辦繼承登記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期滿仍未申辦繼承登記者,即移送國有財產署標售,導致家族土地被標售致權益受損,建議全體繼承人若還沒達成協議分配遺產,可先申辦公同共有之繼承登記,俟後再協調分配辦理共有型態變更或分割繼承登記,以確保財產權。
有關「未辦理繼承登記」之詳細內容,請上新竹市地政事務所網站 (http://www.landhc.gov.tw/)查詢,或向該所登記課(電話03-5325121分機14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