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為提高人口數,鼓勵縣民生育,並慰勞新生兒母親生育辛勞,自去年六月一日起在投縣完成出生登記,提高生育獎勵金第一胎一萬元,第二胎一萬五千元,第三胎(含)以上獎勵二萬元,第一胎為多胞胎者,第一位獎勵新台幣一萬元,第二位獎勵新台幣一萬五千元,第三位(含)以上獎勵新台幣二萬元,如第二胎為多胞胎者,以第一位獎勵新台幣一萬五千元,第二位(含)以上獎勵新台幣二萬元計算。
縣府民政處統計投縣近年來新生兒出生人數,一0一年出生人數為4,056人,一0二年出生人數為3,481人,相較之下一0二年減少575人,一0三年出生人數為3,559人,一0三年較一0二年出生數增加78人,一0四年出生人數為3,575人, 一0四年較一0三年出生數增加16人,雖然發放金額不多,卻是縣府鼓勵縣民生育獎勵措施。
生育獎勵金申請應於新生兒出生後六十日內,辦妥出生登記,申請人未能親自辦理時,得委託代理人攜帶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辦理,逾期視為放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