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雨衣偽裝工作竊取牆上蘭花仍被警查獲

橫式LOGO(100x30)【記者陳羿翔台中報導】

穿雨衣偽裝工作竊取店家牆上的蘭花,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仍被警方查獲移送偵辦。

霧峰警分局大里分駐所所長游銘鋒、警員劉漢忠、邱朝雍於受理民眾報案,指稱位於台中市大里區大里運動公園旁由他所經營的餐館外,種植了四株蘭花(十八棒斛石蘭)於開店時,卻發現少了一株,經警方調閱餐館監視器掌握竊嫌樣貌,並積極擴大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男子騎乘重機車前來,穿雨衣將高掛於牆上的蘭花打落並竊取離開,警方以車追人,於二十六日前往竊嫌男子家中,起獲民眾遭竊蘭花,並依竊盜案移送台中地檢偵辦。

經警方詢問,竊嫌為曾男(五十年次)是名蘭花愛好者,於回家途中,發現高掛於餐館外之蘭花盛開,歹念一起,於是穿起放於機車內的雨衣偽裝工作,將掛於餐館外的蘭花打落,並竊取回家栽種,警方以車追人,才發現曾男所竊取的蘭花栽種於曾男頂樓,確實非常美麗。

 

圖說:竊嫌與所竊取的蘭花。(記者陳羿翔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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