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半夜尿在他人車上代價市被罰款

橫式LOGO(100x30)【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清水警方查獲半夜尿車把男子,通報環保局開罰,最高可處罰六千元。

清水警分局大秀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其愛車遭不明人士小便在汽車駕駛座手把處,疑似要讓車主一早上班開車就摸到尿,並懷疑該名男子自過年前開始,就三番二次在半夜至其汽車駕駛座手把處小便,在監視器畫面錄到其行徑後,經由地方臉書及爆料公社網站披露,也引起各界關注。

大秀所警方於受理報案後,對此困擾民眾的事積極清查及查訪附近住家,務必找出影片中該名陌生男子,針對附近住家加強巡邏安全維護,確保民眾居家安全,於八日晚上十時許,警方再次接獲該民眾報案指稱,有男子鬼鬼祟祟出現在附近,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當場攔查到該名卓姓男子(六十七年次),經提示監視器錄影畫面,卓男坦承犯行,警方隨即通報環境保護局人員製作環境稽查紀錄表,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告發,依該法第五十條可裁罰新台幣一千二百至六千元。

警方詢問卓姓男子為何固定在半夜選擇報案人車子駕駛座手把處小便,動機為何?他支支吾吾,表示因其住在報案人住家附近,因每天在晚上九時下班,半夜尿急就外出小便,對於被查獲後已當場向車主道歉並請求原諒,並對被開單罰款後悔不已。

警方呼籲,請民眾發揮公德心,勿一時方便而造成他人之不便,更不要觸犯法規因此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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