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問題長期以來被民眾所關切,警方取締酒駕成效也常被市民拿放大檢驗,並希望能夠持續做好防制酒後駕車肇事,避免無辜百姓生命、身體遭受威脅,並帶給民眾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
三民警二分局各派出所、隊在分局長李世昌以轄區「零酒後駕車肇事、全力保障民眾用路安全」之目標下自今年一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強力攔查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達三百五十三件,共查扣車輛計有一百零八部汽、機車,該分局今年至尚未發生因酒駕事故造成用路人之死亡,成效斐然,卻也造成各派出所查扣車輛保管全部爆滿。
由於酒後駕車未達0.15毫克以上至0.24毫克屬於行政罰需查扣移置車輛,車主需繳交完酒駕罰單再持收據至保管單位方可將車輛領回,由於部分查扣機車已老舊,有些車主不願繳交高額罰款,就長期將車停放於移置場內,任其荒廢。
分局長李世昌指出,查扣車輛超過三個月後,該分局就會辦理查扣車輛拍賣作業,除聯繫監理單位查扣車輛有無欠稅、欠費狀況外亦會通知車主將車領回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公告三個月,然後依法拍賣,拍賣所得收入除抵繳罰款及欠稅或保管費用外,拍賣收入將匯入國庫,車主仍須繳納不足額部分,且近期於屏東縣又發生因酒駕造成二名無辜用路人死亡案件,使亡者家屬悲痛萬分,所以奉勸廣大用路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既保障他人生命、身體安全,也可避免自己受牢獄之災,不可不慎。
圖說:警分局停滿查扣機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