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未調整的南投縣計程車費,自六月一日起調高,起跳價由七十五元調整為一百元。
南投縣行計程車費率自九十年一月十五日核定實施以來,已有十五年未調整,隨著物價上漲,南投縣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去年向縣府提出調漲申請,經縣府審慎研議,同意自今年六月一日起微調計程車費率,並要求業者照表收費。
縣府表示,為合理反映計程車經營成本,兼顧消費者權益,避免業者以議價方式攬客,造成市場失衡及消費糾紛,調整計程車資,也是要讓業者能永續經營。
縣府工務處表示,以中彰投生活圈為例,新費率實施後,南投計程車起跳費率與彰化縣同為一百元,續程部分每二百五十公尺五元、延滯計時每三分鐘五元,同於彰化縣並低於台中市費率。
以搭乘計程車里程十公里為例,舊制收二百四十五元,新制二百七十元,漲幅約10%,縣府表示考量已逾十五年未調整的費率,此次漲幅尚屬合理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