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武警分局仁武派出所警員蔡盛州於接獲報案,指稱楊姓民眾至超商購物時,不慎遺失金錢,請求警方協助。
經警員蔡盛州調閱超商監視器查看,監視器顯示該婦人掉落新台幣後,有一名男子將該新台幣拾起,恰巧監視器亦有拍到該男子與其女友至超商繳付信用卡帳單,蔡員又調閱該筆信用卡帳單資料,於聯繫其女友及該男子至派出所說明,男子李X順稱當時拾獲時,因趕著要去工作,所以未將拾得之金錢交付至鄰近派出所,拾得後三日亦因工作忙碌而未交付,直至警方聯繫其恐犯了侵占遺失物之罪,才知事態嚴重,將所拾得之新台幣一萬七千元,全數交付給警方,李嫌依侵占遺失物罪移請地檢署偵辦,蔡員聯繫楊女至所將遺失之金錢全數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