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建設處於一日針對議員在縣政總質詢中,關心福興農場開發案有關PCM評選、溫泉水源及全案執行事項等情形,提出說明。
建設處說明,福興農場開發案於工程開發前需先辦理該用地取得及用地變更,故本業務主要分為先期規劃及工程開發二大部分執行;先期規劃部分因涉及用地變更部分由職掌用地變更業務之建設處都市計畫科主政,後續之工程則由專辦公有建築工程之營繕科接辦。至於原都市計畫科短期進用人員廖員離職乙節,則係因先期規劃部分已完成及其個人生涯規劃等因素而離職,其離職對於福興農場開發案之進行並無影響。
至於委託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案(PCM)第一次招標作業因評選過程中,其中一名委員因個人身體因素無法全程參與,為免影響後續遭質疑採購評選之公平性,故本府依程序辦理廢標後,再辦理第二次招標作業並由採購發包專責單位─採購中心辦理採購作業,以避免產生採購瑕疵。
另福興農場是否存有溫泉乙節,依據先期規劃所蒐集之物理探測之資料所示,該地區存有溫泉,惟存量是否足供該區使用,需經實地地質鑽探後始得確定,故該基地預計鑽掘六口溫泉井作為因應,並備有從觀音溫泉及蕙蓀溫泉引水至該基地等二備援方案,故該案將來之溫泉水源將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