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車道行車糾紛爆粗口動干戈互告

橫式LOGO(100x30)【本報高雄訊】

騎乘重機車的林男(八十六年次)與駕駛小貨車的吳男(五十六年次)於左營區華夏路發生行車糾紛,二人行經至華夏路及新莊仔路口紛紛下車理論,雙方辱罵互毆成傷,林男及吳男相互提告,訊後警方依傷害罪嫌及妨害名譽罪嫌將二人函送法辦。

經了解,吳男駕駛小貨車及林男騎乘重機車於華夏路北往南行駛,吳男行經華夏路及曾子路口從內側車道變換車道至外側,疑因緊鄰行駛於右側林男之重機車,吳男及林男互相超車及按鳴喇叭,雙方至華夏路與新莊仔路口停等紅燈時下車理論,互爆粗口並引發肢體衝突,隨後林男報案提告。

林男表示,吳男駕駛小貨車從內側車道變換至外側車道,為了提醒對方撞到自己,當時向林男鳴按喇叭示警,但吳男旋即駕小貨車擋在前頭,後超車至小貨車前方,並揮手示意要吳男別再跟著自己。於華夏路及新莊仔路口停等紅燈時,吳男下車辱罵三字經並將自己推倒並向自己頭部揮拳,為制止吳男才將吳男從路中央拉至路旁。

吳男供稱當時駕駛小貨車從華夏路內側車道變換至外側車道,為了提醒同樣行駛於外側車道之林男,便二度向林男鳴按喇叭,沒料到林男二度回頭並比中指,且林男擋車影響行進。行經至華夏路及新莊仔路口停等紅燈時,自己搖下車窗問林男「少年人要怎麼樣」(台),沒想到林男嗆聲「要怎樣?要怎樣?」(台),才會相互拉扯爆發肢體衝突。

林男及吳男均否認爆粗口辱罵對方,吳男稱遭林男毆打致臉部、頸部、胸部及右手受傷。林男則稱遭吳男毆打致臉部撕裂傷並縫了二針,另下背亦挫傷,訊後警方依傷害罪嫌及妨害名譽罪嫌將二人函送法辦。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