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五月抽查市面販售寵物食品計十六件,經檢驗重金屬、黃麴毒素、亞硝酸鈉、沙門氏菌及三聚氰胺等物質含量,結果皆符合安全容許量標準。
動保處表示,為保障飼主消費權益及毛小孩的食品安全,今年每月將持續抽查市面寵物食品,若經查驗含有害物質者,除要求限期回收或銷毀,並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也呼籲寵物食品業者加強自我檢查,以免受罰。
動保處也提醒飼主,在購買寵物食品時,應注意寵物食品包裝上的製造業者、產地及保存期限等資訊是否標示完整,勿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的寵物食品,期望共同保護毛小孩的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