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武警分局偵查隊長郭家峰於查案返隊途中,行經仁武區八德ㄧ路ㄧ家資源回收廠前,見嫌犯黃X宗(五十五年次,竊盜、傷害資料)以腳踏車附載ㄧ大型不繡鋼熱水器儲水桶行跡可疑,遂予盤查,當場查獲黃嫌竊取被害人所有之物欲至回收場變賣,全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
因一戶人家透天厝進行整修,把洗衣機、電熱水器等電器及家具堆放在家門口,黃嫌騎腳踏車經過,見四下無人,把一個約一人高電熱水器儲水桶綁在腳踏車後座,一路騎向當地八德一路的資源回收場要變賣,半途遭警方攔下,黃嫌辯稱電熱水器是撿來的,警方在附近查訪,找到被害人,黃嫌才承認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