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一日起不動產實價登錄可預先申報

橫式LOGO(100x30)【本報南投訊】

為方便民眾申報並減少民眾逾期申報受裁罰,實價登錄申報方式將增加新管道「預申報」方式,自今年七月一日起,民眾可以在申辦不動產買賣登記案前,預為申報不動產成交案件資訊,民眾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事先於內政部地政線上申辦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辦理實價登錄預為申報,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縣府地政處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地政士法」第二十六條之一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皆規定,買賣案件應於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故實價登錄申報的起始時間為登記完畢日,截止時間為登記完畢日後三十日,無法於辦理買賣案件登記時一併申報成交資料。

因此為方便民眾,申報系統中新增「預申報」方式,但民眾完成網站線上申報後,仍需將申報書紙本連同登記申請書送至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買賣登記,地政機關會在登記完畢後,將實價登錄預申報資料轉入正式資料庫,而民眾只需於登記完畢後只需至網站確認是否完成申報,能有效避免因錯過申報時間而受裁罰的機會,對有買賣不動產的民眾來說,相當方便,以減少逾期申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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