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會制度變革研討會」於二十六日在台灣大道市政大樓集會堂登場,齊聚來自全國各地的律師、律師公會理事長及法務部、司改會代表共計一百三十多位,一同深入探討律師公會制度變革,市府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經過研討會的討論、辯證,期盼能凝聚共識,確立律師制度正確的改革方向,進而提升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與尊重。
「律師公會制度變革研討會」由社團法人台中律師公會、彰化律師公會、南投律師公會與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共同舉辦,討論議題包括,「律師公會之核心任務—從非營利組織觀點」、「主、兼區制之制度內涵及可行性討論」、「律師公會之核心任務—從律師會員觀點」、「單一入會制之制度內涵及可行性討論」等相當廣泛。
台中市法制局表示,現行「律師法」於民國三十年公布施行後,雖經多次修正,但其基本設計已不符現今社會所需,律師法修正草案於去年送行政院審查後,其中「單一入會、全國執業」議題導引出律師公會制度變革的廣泛討論,包括公會存在意義、入會必要性、公會財政健全、區域發展等相關問題。藉由舉辦研討會方式尋求各界最大共識。
法制局陳局長表示,司法改革為新政府施政重點,律師作為法律專業人員,律師法修正也是司法改革重要一環,針對律師「單一入會、全國執業」議題,雖然目前各方有不同意見,期待經過研討會的討論、辯證,能凝聚共識,確立律師制度正確的改革方向,進而提升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