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表示,為落實食品業者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呼籲食品業者應於每年七月一日起至「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確認登錄內容的正確性,登錄不實者將依食安法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業者應把握每年登錄確認作業,檢視登錄內容正確性。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業者登錄辦法規定,食品業者應完成登錄,始得營業,食品業者應於每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使用申請登錄字號時的電子憑證(工商憑證/組織憑證/負責人的自然人憑證),自行上網至「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進行檢視及確認登錄資料的正確性。為服務新竹市食品業者順利完成登錄資料確認作業,業者可攜帶使用期限內電子憑證及電子憑證PIN碼至竹市衛生局(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樓),辦理登錄確認作業,如業者及民眾有食品業者登錄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服務專線535317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