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警分局四德派出所所長丁銘哲、警員涂仁勇於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霧峰區四德路中正橋時,發現一名老年男子騎乘重機車見警時神色異常並加速離去,警方見其行跡可疑遂帶同仁前往攔停盤查身分,結果粉紅色手機皮套查出毒品。
警方查證男子身分,他係六十二歲的王姓毒品治安顧慮人口,王男於警方盤查時身體屢屢發抖,並刻意將攜帶裝在粉紅色女性手機皮套之智慧型手機往口袋內塞,所長見王男異常舉動,且其年事稍大竟帶女性手機皮套之手機,便詢問該手機為何人所有,並請其自行取出檢視,王男供稱手機為太太所有,並辯稱手機卡在皮套拿不出來,警方見其有意規避遂提示如何取出手機,王男眼見事跡敗露無法逃避,只好配合將手機取出,露出夾藏在手機皮套內的一小袋海洛因毒品(經磅秤含袋重計0.34公克),王嫌坦承該毒品是自行購買使用,為躲避查緝將毒品夾藏在手機皮套內,原想說使用粉紅色女性手機皮套應該不會引人注目,結果反因太娘遭警查獲,一直自嘆倒楣,警方訊後將王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霧峰警分局長林逢泉呼籲,毒品犯罪害人害己,影響社會治安甚鉅,檢肅及打擊毒品犯罪為警察維護社會治安之持續性重點工作,取締是類犯罪決不手軟,切勿鋌而走險、以身試法,造成個人及家庭之遺憾,後悔終生。
圖說:粉紅色手機皮套內藏毒反而引起警方注意。(記者陳羿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