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托育一條龍」政策,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去年八月領先全國首推「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原規定幼兒須設籍台中市滿半年才可申請,自今年暑假過後的一0五學年度起,調整為幼兒申請時設籍本市即符合資格,進一步擴大補助範圍,另外,設籍台中市,但鄰近彰化、南投、苗栗三縣市就讀私立幼稚園的兩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也能申請。
「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將現行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的補助對象向下延伸,符合年齡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及其一方父母皆設籍中市者,就讀中市公立幼兒園可享有免學費福利;私立幼兒園的部份,若符合相關條文規定,可獲得最高每年三萬元學費補助。
另外,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低於七十萬元者,可視家戶所得級距申請雜費及代辦費補助,所得在三十萬以下者可申請一萬五千元,三十萬到五十萬者可申請一萬元,五十萬到七十萬者則可申請五千元,最高每年補助三萬元,弱勢家庭的幼兒若就讀私立幼兒園,加上免學費教育計畫的補助,最高每年可以申請到六萬元津貼。
根據教育局統計,一0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申請「台中市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方案」學費補助人數共計四萬二千九百三十二人,經濟弱勢加額補助人數一萬八千五百五十七人;執行至今,幼兒園入園人數與一0三學年度三萬四千三百四十五人相較,增加一萬二千八百一十七人,提高幼兒入園率的成效顯著。
參酌推動以來各方建議、政策立意、目標及政策規劃與執行面上的合理性,教育局針對方案內容進行部分調整,自一0五學年度起,比照台中市平價托育補助資格,幼兒申請時設籍中市即可,無須設籍滿半年;另外考量在鄰近彰化、南投、苗栗三縣市工作的父母,中市府擴大補助範圍,凡設籍中市、於鄰近三縣市就讀私幼的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檢附幼兒及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實際居住中市的切結文件,也能申請托育一條龍津貼,若有補助相關問題可洽1999或教育局04-22289111分機54401至5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