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中低收入戶住宅補貼將開始受理申請

橫式LOGO(100x30)【本報新竹訊】

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於二十日表示,今年度住宅補貼作業將自本月二十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今年營建署補助竹市名額總計為六百零九戶,每戶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四元,請竹市符合資格條件者把握機會,於受理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

都市發展處長陳永源表示,市長林智堅上任以來,重視對於弱勢市民的照顧,去年首開先例,配合營建署編列補助款補助名額以外的申請戶。去年一位具原住民身分的林小姐,靠先生打零工支撐家中經濟,還有正在念書的兩個小孩,但先生工作時意外摔傷腳無法,生活頓失經濟來源。

林小姐向市府申請租金補貼,名次在營建署補助名額之外,但在業務承辦的耐心深入了解後,經各單位協調,同時編列預算自籌30%經費,讓去年度租金補貼申請戶全數受到補助,林小姐也感謝市府協助,讓她度過難關。陳永源處長說,今年市府同樣編列配合款,以經濟弱勢者優先,務必讓五百戶申請租金補貼全數納入。

陳永源處長表示,今年營建署補助本市名額增加為六百零九戶,包含租金補貼五百戶、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七十三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十六戶,欲申請者請在公告期間向市府都發處提出申請。

陳永源處長表示,內政部今年進一步修法,將申請「租金補貼」的租賃建物登記用途,由以往限制應具備「住」、「住宅」、「農舍」、「套房」、「公寓」字樣,修正放寬為「宿舍」亦可提出申請;對於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建築物的主要用途登記為「商業用」、「辦公室」、「一般事務所」、「工商服務業」、「店鋪」及「零售業」等,若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經認定為住宅使用,也可提出申請,以協助弱勢家庭。

本年度申請人基本條件分別如下:一、 申請無自有住宅「租屋補貼」者,租金補貼家庭年所得應低於四十四萬元或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一萬七千一百七十二元及符合其他相關資格條件,今年提供最高每月四千元為期1年的租金補貼申請;二、 另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優惠貸款金額,竹市最高為二百一十萬元,其家庭年所得應低於八十八萬元且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四萬零六十八元,尚須符合無自有住宅或新購屋在二年內之條件及其他相關資格條件,優惠利率區分為一般戶及弱勢戶,目前分別為1.137%、0.562%(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042%或減0.533%機動調整)。本項優惠貸款可與財政部辦理的「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八百萬元額度)搭配使用;三、 如係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家庭年所得應低於八十八萬元且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四萬零六十八元,另須僅有一戶且屋齡超過十年以上而待修繕之住宅及其他相關資格條件,且補貼額度上限為八十萬元,優惠利率與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相同。

對於申請資格條件有疑義的民眾,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首頁右側→「快捷服務」→「住宅補貼及青年成家專區」先行上網查閱已建置之公開資訊,或於上班時間洽詢本府服務電話:5216121轉492、495或撥1999服務專線電話,申請書表自七月二十一日起將公開於網站開放下載(可電子檔下載後自行列印),或至市府都發處都市更新科(新竹市中央路109號1樓)臨櫃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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