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分局放任人行道成廢棄停車場

【記者陳羿翔台中報導】

有民眾投訴,大甲往清水方向近大甲溪橋,人行道常年來有廢棄車佔據,大甲分局視若無睹,民眾忍無可忍,向本報投訴。

 

投訴民眾林小姐表示:清水過大甲溪橋後,就像是大甲區的門面,其人行道上卻長年遭廢棄車輛佔據,該地區較為偏僻,地上也無畫紅線,路邊是可以停車的,真不知道為何一定要佔據人行道,讓每年進香遊客,都只能走在機車道上,人與車爭道,險象環生。

 

投訴民眾林小姐更指出,因大甲媽聖靈,大甲已成全台信仰重鎮,大甲人都以大甲媽為榮,其重要門面又以大甲溪橋為主(進香遶境路線),長年來每次進香遶境,看到如此多廢棄車輛,停放在人行道上,都覺會得讓來往的進香遊客們,受委屈了,也丟了大甲居民跟大甲媽的臉,大甲警方平時沒看到就算了,為何大甲媽每年出巡,大甲分局都有參加護轎,如不顧門面也該顧一下香客的安全吧,在還沒出事前是否應該用勸導的方式,不要等到出了事,再用開罰形式來亡羊補牢。

 

圖一:撞爛的廢棄車輛。

 

圖二:廢棄汽車輪胎及座椅。(記者陳羿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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