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塗嬤酒後駕重機車差點害了寶貝孫

【記者鄭榕嫻台中報導】

烏日分局麗水派出所員警於本月接獲民眾報案稱,臺中市龍井區三港路上有交通事故,肇事者為1名73歲卓姓阿嬤,飲酒後駕駛重機車準備載孫子下課,不料途中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酒測值達0.28MG/L,卓姓阿嬤,已觸犯公共危險罪嫌,警方訊後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烏日分局麗水派出所員警於本月接獲民眾報案稱,臺中市龍井區三港路上有交通事故,到案後發現73歲卓姓阿嬤騎重機車與另1名郭姓婦人之重機車發生碰撞,兩人均受傷送醫救治,並對雙方對照人實施酒測,果真偵測後73歲卓姓阿嬤有酒精反應,酒測值達0.28MG/L。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已觸犯公共危險罪嫌,警方訊後全案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員警調查發現,卓姓阿嬤(32年次,臺中市人)稱於當日下午1點時在龍井區家中喝喜酒,喝到3點時已經喝了1瓶梅酒,直到晚間7點時因要去載孫子放學,所以就騎著機車前往學校,途中不慎碰撞另一輛機車,雙方均倒地受傷,警方為她捏一把冷汗,幸好發生事故後並無大礙,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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