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長期佔用民眾洽工停車場當事故車停放區

【記者邱作藝台中報導】

台中市豐原地政事務所,正後方為民眾洽工專用停車場,卻因豐原派出所搬遷至西安街21號,地政事務所同棟後,洽公民眾發現,警方長期占用停車場,讓需要洽公民眾無停車位可停。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豐原派出所,該派出所原址為中山路508號,因原地將重新規劃,故該所搬遷至現址豐原市西安街21號,遷移至現址後,該派出所未能體諒,附近道路全為紅線,一般民眾洽工也只有此停車場可用,洽公民眾陳太太說,自己是個孩子的媽,來地政事務所洽公,騎機車載小孩太危險,也沒那個力氣移機車,所以會開車載小朋友出來洽公,可是該派出所來後,不久前停車場都是警車,現再變成事故車停車場了。

多位民眾投訴,之前洽工騎機車會停前門,開車會將車停至後面停車場,派出所移至現址後,停車場就常停很多警車,最近警車已移至前門,機車也無法再停前門了,想不到現在前門占據成警車停放處,後面又常變成事故車停車場,投訴民眾表示,該派出所來後,想停那裡就停那裡,想改那裡就改那裡,自己開車還曾經被事故車掉下的保桿刮傷,真不知道,政府規劃的是便民停車場,還是擾民停車場。

圖一:銀色事故車其前保險桿有可能變成傷害民眾的利器。

圖二:豐原地政事務所後方停車場紅色事故車。(記者邱作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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