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12月4日身分不詳歹徒駕駛車號EL-1****自小客車,在臺中市沙鹿區與劉姓被害人駕駛之R7-0***自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歹徒趁機搶奪被害人身上財物後徒步逃離現場。警方將證物送驗皆無結果,頓時無法溯源歹徒身分,及時為被害人伸張正義。
皇天不負苦心人,經刑事警察局重啟舊案比對工作,協助鑑驗比對到1有公共危險、竊盜、毒品等多項刑案紀錄,目前在澎湖監獄服刑之呂男(58年次)。
偵辦同仁獲知案件有突破性發展後,立即再通知劉姓被害人到場製作筆錄及提示嫌疑犯照片,渠立即指認16年前就是呂男製造假車禍真搶奪他財物的人,也對警方16年來不辭辛勞的精神表達最誠摰的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