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包庇違法對投訴民眾用拖字訣

【記者陳羿翔台中報導】

投訴民眾於104年投訴臺中市政府「林佳龍」市長信箱,市長信箱回覆100年已知台鐵有違建事實,其違建已有嚴重危害社區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林佳龍市長團隊,竟能拖延至今兩年多,遲遲未能執行公權利,是否因台鐵同屬公部門,才會讓「林佳龍市府團隊」沒時間拆臺鐵違建,讓民眾嘆息,選前人情義理,選後懶得理你。

民眾陳情本報,臺中市清水區朝興段1461地號臺鐵國有地,承租後有重大違建,104年時曾經投訴臺中市政府「林佳龍」市長信箱,市府團隊告知,該違建屬100年四月20日以前興建完成之「既存違章建築」,該案將排序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將會依法拆除,但時至今日兩年多,臺鐵違章建築依然存在,林佳龍市長的市府團隊依然毫無作為,完善之都形同口號,讓陳情民眾非常擔憂,是否要遇到重大災害,變成重大事件,能上電視後,才會說查辦到底。

陳情民眾陳述,104年三月及六月皆有投訴林佳龍市長信箱,市府團隊只是文來文去,105年二月六日下午該社區不幸發生火災,該地區地屬偏僻,又有重大違章建築未拆,除車輛無法順利移出外,消防車亦無法進入救災,只能由外部拉水線進入社區搶救,因而錯失黃金救火時間,動產及不動產損失慘重,所幸災害是白天發生,若是半夜傷亡將無法估計,該社區深怕災害再次降臨,因而再次投書市長林佳龍,想不到該是市府團隊,竟然回覆防火宣導,讓投書民眾差點氣到暈倒,並大罵無能跟無恥,做不好可以再做,但林佳龍市長團隊,竟然能無視,還是無視一個社區三、四十位市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民眾陳情後,本報記者親自前往勘查,發現該地區皆為樹林地形,社區唯一聯外道路除違章建築外,其餘皆為可燃物,若冬令時節夜間,由違章建築處發生大火,勢必會加上東北季風助燃,並由外向內燃燒,在季風助燃下,火勢將會一發不可收拾,社區內三、四十名居民,將會無一倖免,必定全數罹難,林佳龍市長竟然能如此無視市民安全,此社區他日若真發生如此重大災害,林佳龍市長及其團隊將難辭其咎。

圖一:林佳龍市長信箱回覆,確定台鐵違建。

圖二:紅色箭頭處為唯一聯外道路。(記者陳羿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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