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警分局大楊派出所所長李財安、警員徐偉倫、許國隆等人,日前於大甲溪支流河川查獲徐徐姓男子(男、71年次)利用深夜排放廢油,全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市清水警分局大楊派出所所長李財安、警員徐偉倫、許國隆等人,日前深夜23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於臺中市清水區海頂路123巷國道四號橋下,發現徐姓男子駕駛營業大貨車靠於大甲溪之支流河川旁形跡可疑,李所長查覺有異,便上前查看,剛下車李所長於其兩位警員一度因聞到廢油惡臭而感到不適,此時,李所長發現徐男正利用黑色塑膠長管將車上所載運之化學廢油排放於河川中,立即上前制止及逮捕徐男後,通知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員及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人員到場稽查取樣並製作記錄,以防廢油擴大汙染。
隨後經警方調查,徐姓男子車上共計載運15噸(每桶一噸共15桶)之化學廢油,至查獲時,已排放約4噸(約4桶)於支流河川中,徐姓男子向警方坦承因每倒一桶廢油就獲利兩千新台幣,且最近缺錢才會偷倒廢油,全案除將徐男依廢棄物清理法移送法辦外,並查扣作案用車輛,警方正積極擴大清查化學廢油來源及背後雇主。
清水警分局大楊所所長李財安表示:海線地區諸如清水、沙鹿、大甲等地區會引用該大甲溪支流水源灌溉農地,一旦該化學廢油流入,恐怕汙染農作物,所幸警方即時查獲攔阻,所排放廢油未流入大甲溪造成河川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