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梧棲分駐所於本月14日由副所長詹金都帶隊率領七名同仁成功取締梧棲區建國北街某透天大樓一處民宅裡的色情應召站,將在場負責人、五位小姐及三位客人共九人,全部帶返所內偵辦。
警方日前得知梧棲區建國北街某透天大樓疑似有在經營色情交易,警員在民宅外待命5個鐘頭,等人開門時,趁勢進入一舉成擒,但遲遲沒有機會進入此民宅,副所長詹金都召集同仁至附近超商硏議,研議結果同人們決定向919救難協會調借鋁梯待命,待時機成熟時,架設鋁梯就從一樓攀爬至二樓取締民宅色情應召站,攀爬過程路過民眾一度以為歹徒想闖入民宅犯案,還向警方報警,後來得知原來是警員辦案虛驚一場。
警方表示,該棟大樓有三層樓,一樓為招待廳,二樓及三樓各有三間房間,警方由一樓破門進入,在招待廳查獲現場陳姓負責人(70年次,住沙鹿區)及一位正在等候交易的男嫖客,二樓202室正在進行交易,203室有一位女子正在休息,201室則有一男一女聲稱正在進行按摩,並未有性交易行為,至於三樓的兩間房間則各有一名女子正在休息。
陳姓負責人臉色鐵青,他表示不敢相信為什麼警方會知道他所承租的民宅在經營色情交易,對於警方的取締只能舉雙手投降。陳姓負責人表示,他於梧棲區建國北街承租大樓,作為經營色情交易的場所,透過誠徵美容師的廣告招募小姐從事按摩、全(半)套性交易等服務,當初是透過認識的一名大陸女子介紹袁姓女子(202室進行性交易女子)來上班,袁姓女子說她想要打工賺錢回大陸買房子,他見袁姓女子身材火辣、面容姣好,便將袁姓女子留下來上班。
警方現場起獲負責人手機五支、現金2萬3仟多元及帳冊等相關資料,訊後將陳姓負責人、袁姓賣淫女子依妨害風化罪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移送法辦,而楊姓嫖客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