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警分局內新派出所連續三天破三件竊盜案,平日派出所均與轄內商家保持良好互動,第一時間接獲報案立即前往處理,瞭解整個犯案過程,配合店家將竊嫌逮捕,依竊盜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員警陳泰全、李君臨接連三天,接到三間店家報案而逮捕竊嫌,其中嫌疑人李姓(七十五年次)、陳姓(五十九年次)利用至店內購物的機會,趁四下無人注意時,將店內物品放置在自己的包包內,然後假裝未購物或僅結帳一件的方法,企圖夾帶偷竊物品出場,經過店內門口時,感應器大響而遭店內員工發現即時制止,分別在身上的包包發現行竊物品(分別有衣服類、化妝品類、生活用品類),李嫌遭發現時慌張跑走至他處,將偷竊物品往角落丟棄,最後仍遭警方與店家發現查獲。
另一件為老婦人涉嫌行竊超商飲料,經查李鄭姓(三十一年次)婦人至超商的冰箱拿一瓶飲料,未至收銀台結帳付錢,直接拿到休息區打開飲用,超商店員詢問是否有付帳,該老婦還自稱飲料是從家裡帶來的,經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該老婦人是利用他進入儲藏室時偷取,且該行為已有三次以上,也曾道德告誡過她勿再犯,如今再次發現竊盜行為,為了讓他家人多關心他,於是堅決對她提出告訴。
霧峰警分局平日透過與店家主動聯繫、巡邏方式遏止犯罪發生,並呼籲民眾,不要有貪小便宜心態,以免觸犯法律規定,得不償失。